商标纠纷诉讼时需要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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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纠纷诉讼时需要哪些证据?

作者:河南宏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10 08:25:59

商标侵权不只是损害了商标专用权人的利益,严重可能会受到刑事制裁。那么,如何认定商标侵权呢?同时,商标纠纷诉讼时需要哪些证据?

一、如何认定商标侵权关于如何界定商标是否侵权,应当着重考虑以下因素:

1、被告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导致权利冲突发生的原因固然存在一些偶然的巧合,但较多情形下,仍是由于一方恶意搭便车,以牟取不正当利益所致。因此,审查被告的主观过错、主观恶意对侵权判断是十分必要的。

2、是否相同或相似,并造成混淆当事人所经营的商品与商品之间、服务与服务之间、商品与服务之间是否相同或类似,并造成混淆和误认,亦是判断侵权构成与否的重要因素。在判断时,既要对争议的主要部分进行对比,又要结合整体进行判断。

3、标识应当具有一定的显著性,如果是一般的经营者和普通的消费者都普遍认同的通用名称,一方当事人就不享有独占的权利,也不能排斥其他经营者的合法使用。

二、商标纠纷诉讼时需要哪些证据

(一)原告除提交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据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权利证据,以证明自己享有商标权或商标许可使用权:A、郑州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B、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与商标注册人可以共同起诉,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提起诉讼,但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已知有侵权行为发生而明示放弃起诉或不起诉的证明材料;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的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商标财产权利的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二)原告应当提交下列侵权证据,以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等证据。

(三)原告应当提交下列赔偿证据,以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有事实依据: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的证据。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以上就是如何认定商标侵权以及商标纠纷诉讼证据的具体情况,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中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纠纷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商标异议,二是商标争议,三是商标侵权。

商标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见到的标识,是商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给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起的一个名字、方便消费者识别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商标具有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保障商品和服务质址,并对商品或服务及其提供者进行广告宜传的作用。

并非所有的标记都是商标.商标必须其有显著性,必须符合一个国家的社会公共政策,不能对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产生不良影响。商标与企业名称、域名、地理标志等也具有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洱的标志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商标法就是规定如何取得、使用、保护商标专用权的4本法律制度。

商标其实就类似于人的名字。现代社会里,几乎一种商品或服务都会有数以千计乃至万计的提供者。为了让消费者能够有一种简单而有效的办法将这些商品和服务区分开来,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就像父毋给孩子起名字一样,给自己的产品起一个名字.使其区别于其他人提供的类似商品,以便消费者进行选择。这个名字实际上就是商标—种用来区别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志。

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产源识别,即让消费者能够区分商品的提供者。因此,只有具有可识别性的标志才能获准注册为商标。然而,在认定相关标志的可注册性的过程中,必须确定其判断主体。为此,我国商标法创设了一个相关公众的概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可见,相关公众是我国商标法拟制的主体,审查员和法官在就显著性、近似商标、类似商品等问题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必须站在相关公众的立场,基于拟制的相关公众的认识作出判断。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在这些标志中,外文商标可注册性的判定存在一定的疑难。在ZENPEP商标驳回复审案中,某公司在第5类人用药、医药制剂等商品上申请注册ZENPEP商标(下称申请商标)。

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均认为,申请商标中的ZEN一词意为禅宗,系常用佛教用语,将其作为商标指定使用在人用药等商品上,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法院经审理则认为,申请商标ZENPEP本身不是英文单词,没有固定含义,属于臆造词,我国相关公众在看到该商标时,不会刻意地将其拆解为ZEN和PEP,并意识到ZEN具有禅和禅宗的意思。对外文商标的有关认定,要基于中国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进行,机械地将ZENPEP拆解为ZEN和PEP,并认为ZEN具有禅和禅宗的意思,从而认定申请商标具有不良影响,是不恰当的。

考虑到商标权的地域性,在进行郑州商标注册审查的过程中,其必须基于中国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作出判断。一般来说,对于外文申请商标,在判断其可注册性的时候,应该考虑中国相关公众对该词语的一般认知和了解能力进行判断。尤其是对于一些臆造、生僻词语,不能机械地以相关词典中显示的词义取代中国相关公众的认知。

因此,在审查外文商标的可注册性时,必须考虑中国相关公众的认知水平和认知习惯,对其含义作出符合中国相关公众实际的判定,并在此基础上适用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商标变更业务主要是指商标局申请的郑州商标注册事项的变更业务,包括商标注册人的姓名、注册地址、代理人等事项;需要注意的是,注册商标本身不能变更,这一点尤为重要。接下来,我们将逐一介绍商标变更的业务介绍,具体的办理条件、程序、办理方式和费用,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通过快速阅读,您将对商标变更业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进而更有效地办理业务。首先,注册商标的各项注册事项不得随意变更。但是,在注册有效期内,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商标注册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到商标局办理相应的注册项目变更手续。只有这样,商标注册人才能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这一权利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商标注册事项的变更,首先是商标注册人名称的变更。

比如,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事业单位,由于机制的变化、体制的改革、资产重组等原因,都会变更名称。使用新名称的单位或者个人不能简单地继续使用原注册人的名称,应当办理商标注册人名称变更手续,使变更名称的单位或者个人成为合法的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因商标没有变更而不能保护其应有的权利。此外,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等注册事项的,还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事项的手续。因为每一项登记事项都反映了一定的权利义务,都与一定的法律关系有关,一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就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事项的必要程序。一是申请变更,提交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和变更证明材料。经商标局批准的,由商标局出具相应证明并公告。

在变更注册事项时,还要求商标注册人办理,即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时,应当将直接相关的注册商标一并办理。例如,同一商标被注册并用于几种不同的商品或服务。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一并变更,不得只变更一个或者几个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申请人已经提出注册申请,但尚未核准注册,其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因继承、企业合并、合并或者重组发生商标专用权转让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商标变更业务,可以通过商标局下属的中国商标网提交网上申请。

如果您在线提交商业申请,需要登录中国商标网进行新用户注册,并持有电子营业执照。在注册过程中,您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注册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册完成后,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局的要求申请商标数字证书,并使用商标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成功后,如果三年内不使用,该账户将自动注销。需要办理商标网上业务的,应当重新办理用户注册。申请商标数字证书后,申请人的用户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在线变更用户信息,同时变更名称下的商标注册事项。通过互联网提交商标电子申请的文件、资料,应当符合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程和传输方式,否则视为未提交。

电子商标申请提交后,商标局需要申请人补充文件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交补充文件、说明或者修改文件、书面协议、证明文件、使用证据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文件的形式等。在此期间,商标局将不接受上述以书面形式提交的文件。如果不符合本款的规定,上述文件和材料应视为未提交。提交商标电子申请业务的,应当在当日系统开放时间内全额在线支付商标费。以商标在线服务系统收到银联在线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时间为准。超过系统开放时间未收到银联反馈信息的,视为未提交申请。商务提交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在线服务系统,对电子传递的商标文件进行核查;商标在线系统将通过短信和电子邮件提示申请人核查商标文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的手机或电子邮件发生更改,则应修改用户信息。

不方便到办理的,可以委托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此外,还可以到以外的商标局设立的商标审查合作中心,包括广州、上海、重庆、济南、郑州等地。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包括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留证、台湾居民护照等居留证等);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变更证书可以是登记机关变更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也可以是登记机关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相关文件。登记人为企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发给变更证书;登记人为事业单位的,由事业单位主管机关发给变更证书;登记人为自然人的,由户口所在地出具变更证明。证书变更前和变更后的名称应当与变更前的名称和申请表中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外国企业或者外国人只需要变更中文译文的,应当提供变更申请书。

根据最新通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标准的通知:收费标准由250元改为150元,商标局受理电子文件变更业务免费。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九条依照《商标法》第一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期间变更注册商标、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限期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根据本条规定,撤销注册商标的条件是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违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变更注册商标。

生产经营者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必须办理商标注册。根据本法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商标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本法禁止未经新的注册申请擅自变更注册商标。因此,注册商标自行变更的,应当依法规定相应的法律后果。其次,更改注册人的姓名。注册商标需要申请、审批。一般来说,申请人是注册商标的注册人。依照本法规定,变更登记人姓名的,应当申请变更。不申请变更、自行变更登记人姓名的,由本法禁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第三,更改注册人的地址。

登记人的地址属于登记人的基本信息,在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确定行政司法管辖权等方面必须真实。依照本法规定,登记人地址变更为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不申请变更,自行变更登记人地址的,本法禁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四是自行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指依照本法规定,除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代理人等注册事项外的其他注册事项,注册商标需要变更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不自行申请变更或者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由本法禁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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