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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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

作者:河南宏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4 08:40:07

企业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今天我们来看看关于注册商标作用讲解,注册商标的八大好处,可要好好利用上哦。

1.市场中的通行证商标是企业品牌文化的精髓,而企业的品牌形象的建立是企业为之奋斗的核心。在相关的国家或者地区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才能进驻该国家和地区各大型卖场、超市。在国际贸易中,商标是极为重要的,国际间的贸易离不开商标。对行政管理部门来说,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质量,为办理质检、卫检、条码创造必备条件。

2.商战中的旗帜战旗代表的都是一支部队的魂,攻占一个阵地后就插上自己的旗子,代表已经被占领,那是荣耀。商标就是企业的这种精神的象征,也是企业商品、服务所占领领域的最直接的表述。

3.资产中的重头戏商标的评估价值能增加企业的总资产额,而且越高价值的品牌越能体现出该商标的影响力和企业的经营情况,间接反映出消费者对该商标所标示商品的接受程度。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还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4.消费者眼中的识别码商品在市场上接受社会检验和监督,参予竞争,这种市场竞争是商品品种、质量、价格等多种性能指标的竞争,而这些信息则是通过商标这一桥梁传递给消费者的。利用商标宣传商品、服务,言简意赅、醒目突出、便于记忆,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以吸引诱发其从速购买的欲望,从而达到创名牌、扩大销路的效果。打开商品销路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5.企业信誉的载体商标不仅是区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志,而且是企业的信誉、竞争力强弱的象征,企业信誉的具体表现方式就是商标所标示的商品为消费者带来的满足感。商标凝结了所标示商品、服务,以及该商品经营者、服务提供者的信誉,商标是商品、服务信誉和与之相关的企业信誉的最好标示。商标信誉在市场竞争中至关重要,一个有信誉的商标,对于提高商品竞争力、打开商品销路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6.员工的勋章好的商标品牌能给员工带来荣誉感、成就感、责任感、归属感、使命感、成长感。消费者的感受决定商品、服务的品牌被社会认知、接受的程度,员工的感受决定了企业塑造的商标品牌给本企业员工带来的凝聚力与荣誉感。也就是说,品牌说到底是一种关系,品牌化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忠诚和信任关系。

7.企业融资的中转站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是以企业商标所有权为质押物,通过第三方评估确认企业商标价值,银行采用灵活的抵、质押模式,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发放企业商标价值一定比例的贷款。

8.品牌纠纷中的盾牌商标就好比是战争中的盾牌,谁掌握商标拥有商标的专用权谁就是这个盾牌的主人,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不但可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不受侵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反弹伤害给入侵的敌军。

郑州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别人不敢仿冒,否则就可以告其侵权,获得经济赔偿。相反,若被他人抢先注册,则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划苦心经营的市场,自己反而可能成为侵权被告。

中国分别于1989年10月4日和1995年12月1日加入该协定和议定书。因此,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在协议或议定书的成员国进行国际郑州商标注册来获得商标的法律保护。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必须向商标局提出,可以由代理人办理,也可以自行办理。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中国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已经注册或者初步核准的商标。

国际注册申请中指定的货物范围,不得超过注册申请中指定的货物范围或者注册核准的货物范围。商标局收到申请书、必要的附件和费用后,应当将有关申请书送交瑞士日内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进行商标注册。国际局对申请进行审查后,对该商标进行注册,颁发国际商标注册证书,并通知指定保护国限期审查(协议成员国1年,议定书成员国18个月)。需要指出的是,国际注册并不产生排他性权利,即注册人的商标不能在成员国得到直接保护。只有在注册人向成员国提出保护申请,被请求国商标当局未在规定期限内驳回保护请求的情况下,国际注册商标才能享有与该国境内注册商标相同的权利。国际商标注册是在一个成员国进行保护的,被称为国际商标注册的领土延伸。

如上所述,只有在成员国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延期申请,商标才能在成员国受到保护。延期申请可在申请国际注册时提出。如果申请中注明了申请保护的国家的名称,国际局将在批准该商标进行国际注册时通知这些国家对其进行审查。商标国际注册后,也可以提出延期申请,国际局收到申请后,将要求有关国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查决定。如果在此期间内未被驳回,国际注册商标的效力将扩大到这些国家。

应当指出,无论何时申请领土延伸,协定成员国都要求提议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的商标必须是在原产国注册的商标,而议定书成员国则不要求这样做。申请国际商标注册时,只需使用一种语言(英语或法语),支付一次费用,使用一种货币(瑞士法郎)并填写表格。因此,通过国际商标注册的方式在国外获得商标保护,既节省了成本,又节省了时间。不幸的是,目前,发展中国家仍然是协定和议定书的主要成员。美国、日本等一些主要发达国家尚未加入这些协定或议定书。因此,这些国家的商标保护仍然需要逐一注册。

在国内申请郑州商标注册的费用每个代理公司报价不一样,但是申请流程都是商标检索查询、递交申请材料、等待审查、公告公示,最后拿证。但是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而不是“使用在先”原则,仅仅使用而未申请注册商标,一般来说是无法对抗他人的使用和注册的,也就是说没有注册就没有保护,商标只有注册成功了才能得到商标法的保护。那么商标注册多少钱呢?

商标注册代理是指企业想要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全权办理事宜直到注册成功拿到商标证书之后的全程服务,都交由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一般来说,在找商标代理机构之前企业要想好商标名称或者设计好商标图案,如果没有设计图案可以出一定的设计费用给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设计,否则自己带上图案也可以,之后找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对你的商标进行查询检索,排除近似商标和重复商标,再根据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如申请书、委托书、各种证件等。提交材料给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之后就安心等待机构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到商标局收到申请书并且登记信息库的过程叫做盲查期,虽然这个时期企业可以安心等待,但是还是要随时关注盲查期,观察在这个时间段内商标局有没有接到并且受理与你近似或者重复的商标,如果有出现的话企业要随时和代理公司沟通商量应对方法。

商标局接到申请之后会将申请编号,也就是商标注册号,一个申请一个注册号,之后就等待审查。商标注册本身就是漫长的过程,除了等待还是等待,无论是自己申请还是找代理机构,遇到的情形都是一样的,只是找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会比较省心省时省力而已,花钱办事图的就是这个。

审查全部通过之后就到公示期,公示期时间一般是三个月,在这个时间段任何人都可以对这个商标提出异议,如果有异议,商标局就会根据情况再次对商标进行审查,如果没有异议那么三个月满之后商标局就会下发商标证书,这时候商标注册就算完成了。

拿到商标注册证书之后的要合法合规使用,如果三年内不使用的话任何人可以对这个商标进行“撤三”,也就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撤销该商标。这一点大家应该要注意。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郑州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见申请人想要成功注册一枚商标,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的在先权利;究竟哪些在先权利需要申请人注意,不可与之冲突呢?

一、商号权商号是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是不同企业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是企业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现,商号权的获得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商评委或知识产权法院在考虑商标权和商号权是否冲突时,不是简单的依据商号权和商标名称是否相同或近似,而是依据商号权企业的知名度,考虑商标名称是否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是否会对商号权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等。

二、肖像权肖像权是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企业或个人可将获得许可使用的肖像申请为注册商标,如老干妈商标即为其企业法人代表陶碧华的肖像。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肖像权人许可而将其肖像申请为注册商标,都将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肖像权人可依法向商评委提起异议,要求驳回注册商标申请,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三、著作权著作权是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旦著作人完成了一件作品的创作,其就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任何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将其作品申请为注册商标,或者作为商标使用,都将构成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

除了以上四种常见的在先权利之外,若申请人的商标侵犯了他人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权等,其注册商标申请也将遭驳回,或者已核准注册商标将被宣告无效。侵犯在先权利的行为有哪些?按照商标法相关规定,在先权利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在先权利的存在可以成为申请商标注册的阻却和注册商标的撤销事由。二是在先权利的存在可以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限制事由。

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权利相同或者近似,或者存在其他形式的冲突,则商标注册审查部门可以直接驳回相关商标注册申请;在异议程序中,相关权利人也可以在先权利的存在为由提出异议,从而阻止相关商标获得注册。而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驰名商标保护)、第三十一条(在先权利保护和未注册商标保护)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理论上在先权利的存在可以成为申请商标注册的阻却和注册商标的撤销事由,但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意味着任何在先权利都可以具备这种法律效力。

原因是:如果任何在先权利都可以阻止他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撤销注册商标,则无异于要求商标注册申请人负有检索并避免所有可能的在先权利标识,这显然是很难实现的。同时,由此也可能导致所有的注册商标权都处于权利不稳定的状态。此外,从社会公平角度考量,这种做法可能造成严重的不公平,导致社会成本急剧增加。

因此,对于商标申请人来说,固然因为客观因素有着无意侵权的风险,但切记千万不可明知故犯,带着主观恶意去抢注他人商标或明知故犯抢占他人独创的图形申请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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