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标注册成功后的几个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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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标注册成功后的几个注意事项

作者:河南宏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7-18 08:44:28

所有学过商标的朋友都知道,申请商标注册不到一年,超过一年半。不包括中间拒绝。商标注册成功后,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不能忽视需要注意的事项。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护自己的利益。现在我将介绍郑州商标注册后的八个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一、商标注册后,可以有偿出售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应当尽快使用,并保存使用证据(部分生产、加工、销售合同和照片等)。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注册商标成功后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二、不要自己更改太多商标申请核准时使用的商标标识应当与注册商标标识一致。在使用过程中,企业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能自行更改商标文字。快速提示:不允许将原商标的改为简体字。外观变化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也可以构成商标侵权。

三、公司名称变更,必须事先变更商标商标权属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到商标局办理有关转让手续。例如,如果一些公司取消了他们的商标,他们将无法转让它们。

四、商标许可应当备案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在这里,小快提示:如果允许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应敦促商标所有人及时在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备案手续,这是你自己使用商标保护的一层保护。

五、如发现类似商标,应尽早提出异议为了防止自身商标的重要性被淡化,商标注册申请人不能仅仅依靠商标局的审查员。如果你的竞争对手或你的原合伙人申请了与你相似的商标,你应该及时提出异议。否则,如果他的申请成功,你就很难通过。小快提醒大家,商标公告后,异议期限只有3个月。在此期间,可以提出任何异议,否则将过时。

六、扩大使用范围,需另行登记申请商标注册,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不同类别提出。经批准后,以批准使用的货物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用于其他不同种类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还必须另行申请注册。

七、第35类,注册是对的,千万不要上当如果一个企业在开业之初不想在商标上投入太多的资金,而忽略了35类的注册,那么在企业发展一段时间后,就必须增加注册。因为35种商标比较全面,比如目前流行的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服务等,即使不用也要注册。如果有人恶意窃取注册,那就不容易了。

八、商标更新应尽早进行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内有效,期满后12个月或者6个月内,向商标局申请换发。未续展的商标无效。以上八件事是我们在商标注册后需要注意的。

专利检索的途径有三种纸件检索、软件检索和网上检索。

在计算机还没有普遍应用到信息检索领域之前,在网络化还没有为信息共享实现最大化提供可能之前,专利检索主要的途径是纸件检索和软件检索。

纸件载体是主要的专利文献形式,也是检索的主要对象,纸件检索所查资料一般最不容易出错,最具有证据效力,但其在专利检索过程中效率低,费时费力,容易散失损坏,而且由于印刷发行周期长,最新的资料检索比较困难。

软件检索通常包括缩微胶片式、计算机磁介质及光盘专利文献检索。微缩胶片式专利文献由于所占空间小,存储密度高、保存寿命长、易于复制等优点得到了很快的发展。成为储藏专利全文的主要手段之一,磁介质主要包括磁带和磁盘,具有存储密度高、体积小、装卸自由、可长期保存等优点,因而被广泛应用。当数字存储技术将光盘带入文献收藏领域后,各种形式的专利数据库光盘应运而生。光盘作为一种新出现的介质,被称为"未来的专利文献载体"。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光盘数据库在专利检索及专利全文的获取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光盘检索虽然较快,但是光盘检索的有限共享性限制了其使用范围,而且更新的速度也有一定的限制。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专利资源以其无可比拟的数据优势及检索方便快捷、不受时空限制等特点受到用户的青睐,成为专利检索的主要方式。网上专利检索已逐步发展并成熟起来,现如今网上专利检索将成为最主要且最快捷的检索方式。网上检索,速度快、内容新、但不具有法律效力,如要作为证据使用,需要有关部门出示相应的证明,或通过法定认可的部门检索后下载并予以证明才具有法律效力。

详细来说专利检索主要有几大作用:

1、把握相关领域的技术状况

专利文献是技术资料的宝库。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全世界发明成果的90%以上会出现在专利文献中。通过对相关产业和技术领域的专利技术进行检索和分析,能够把握相关产业和技术领域的整体状况(包括重点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明确行业技术创新热点及专利保护特征。

2、了解相关企业的技术活动

专利制度是被广泛认可的保护自主创新的有效方式。大多数企业通常会将自己开发出的技术尽早申请专利以求得以保护,企业的技术路线,技术布局必然会体现在其专利信息中。通过对企业的专利检索出的信息进行分析,便可以了解其技术活动及其战略布局。

3、了解竞争对手动向

互为竞争对手的企业必然处在相同或相近的技术领域,通过对该技术领域的专利检索信息进行分析,不仅可以发现现实的竞争对手,挖掘潜在的竞争对手,还可以通过对竞争对手在不同国家的专利文献进行分析,了解其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域的市场经营活动,竞争企业间的技术合作、技术许可动向等。

4、了解人才分布

通过对专利文献中的发明人信息进行分析,可容易的找到该领域的技术专家,并可以了解到这些技术专家在技术上的侧重点。

5、预测新产品新技术的市场情况

专利文献记载着目前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同一发明成果出现在专利文献中的时间要比出现在其它媒体上的时间平均早1~2年。通过对专利文献信息进行分析,可以预测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出,以及相关国家的市场分布和规模等。

6、为企业的研发、投资、兼并决策等提供依据

通过对相关领域的专利文献信息进行分析,可以了解相关领域的技术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可以为企业决策者把握特定技术的开发、投资方向、兼并收购等决策提供依据。

7、为建立企业专利数据库指明方向

通过对相关领域的专利信息进行分析,并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现状和发展目标,确定合适的技术领域,确定合适的目标跟踪对象,为建立符合企业特色,又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专利数据库指明方向。

8、为制定企业专利战略提供依据

专利信息不仅包含着大量的技术信息,还含有大量法律和经济的信息,仔细分析和科学利用这些信息,可以为企业制定专利战略、企业发展战略乃至市场战略等竞争战略提供依据。

关于著作权登记事实的答辩,商标权人可以从著作权登记中的作品形成时间系权利人自主申报角度进行答辩并同时附以涉案商标使用在先的证据则具有较强的反驳力度。著作权又称为版权。著作权侵犯商标权案件在诉讼中,商标注册公司认为焦点往往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涉案商标能否构成著作权法中的作品,从而应当受到该法保护;

二、涉案商标的核准时间是否在著作权形成之后。

第一个方面的法院审核的主观性较大,基本应当符合公众的一般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因此涉案商标如果具有独创性且具有可复制性,则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当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司法实践中,著作权人败诉的重要原因之一往往来自于不符合著作权法关于“作品”的基本规定。作为商标权人可以考虑从著作权的成立与否的角度进行答辩。

第二个方面关于商标的核准时间与涉案商标的著作权形成时间问题由著作权人承担举证责任。作品著作权的形成时间的举证问题一直是著作权纠纷的举证难点。当然该难点并非无法解决。对于委托设计的作品或存在著作权登记的作品,往往可以通过著作权登记的时间来举证涉案商标晚于著作权的形成时间。

对于商标权人而言,如果涉案商标作品系权利人通过委托设计完成的作品,则商标权人应主张对涉案委托设计合同、作品交付记录,甚至作品交付记录的签字等要素进行鉴定。关于著作权登记事实的答辩,商标权人可以从著作权登记中的作品形成时间系权利人自主申报角度进行答辩并同时附以涉案商标使用在先的证据则具有较强的反驳力度。

专利有很多种,外观专利就是其中一种,相对于其他的专利,往往容易被忽略,事代办小编就来说下申请外观专利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1、设计要点,尽量简写一个设计要点写着"形状、色彩和图案"的专利,几乎是在宣称:我只是想要这个外观设计能被授权,并没有维权的打算。设计要点写的越多,专利保护范围越小,越容易被规避。

2、找创新点,取小单元申请人提供的一个产品,可能包含多个创新点,为了节约成本,申请人可能将产品整体作为一个专利申请。由于存在多个创新点,专利易被规避。应提取创新点,单个创新点分别申请一个专利,形成多重专利布局。

3、部件申请,优于整体若专利产品是由多个部件组装而成,在申请人预算允许的前提下,将整机拆分成具备授权前景的多个部件,分别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会是更好的选择。

4、若无必要,不用色彩在能获得授权的前提下,外观设计说明书中避免请求色彩保护。部分申请人认为,请求保护色彩能使专利与自己的产品更接近,起到更好的保护效果。事实上,一旦这样做,他人可能仅需改变产品颜色就能规避专利。

5、形状创新,申请形状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均有创新,可将产品在形状上的创新单独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由于产品的颜色和图案容易被改变,对产品的外观产生较大影响,因此申请不具有色彩和图案的形状外观设计专利,能争取到更大的专利权保护范。专业的代理机构可以帮您把关知识产权,做好知识产权布局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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